广西:医生“网友”为居家新冠患者暖心答疑******
晚上7点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楼灯火通明,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王可结束在病房的工作后,回到休息室后第一时间掏出手机,认真地回复患者的线上问诊。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居家感染者的求医问药需求正大幅增长。自12月16日至今,王可在线上提供的问诊服务已超过1300人次。“不是每个人都有医生朋友,但可以有医生‘网友’。”王可说,刚刚过去的一下午就有近百条提问,趁着等待食堂送餐的空档,可以抓紧时间多为几名“网友”答疑。
面对如此大量的问诊需求,如何做到准确、高效的回复?王可及时梳理了患者的提问,发现大部分的问题集中在退烧药的具体使用、鼻塞和咽痛等不适症状如何缓解等方面。他针对这些常见问题整理了一套图文并茂的回复模版,再根据个性化的情况给出特别提醒。比如,在回答一名自述“有成人蚕豆病”的患者问诊发烧该使用什么药物时,他特别叮嘱要避免使用对乙酰氨基酚。
王可说,每次回复问诊都是一次医学科普的好机会,既可以让患者及时掌握“行或不行”、如何处置,也希望他们多知道一些“为什么”。
王可提供的线上问诊服务的截图。(受访者供图)
除了答疑,及时甄别出须尽快就医的患者也是线上问诊答疑的重要环节。就在前天晚上,王可收到一名新冠患者在线问诊,称“去年有急性心肌炎入院……今天尿非常少,眼睛水肿,心率上到100多,怎么办?”他当即回复:“建议尽快去医院,不要有耽搁,今晚就去。”收到建议后,该患者随即前往医院,目前正住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针对近期一些医院发热门诊出现排长队等“看病难”问题,各地正着力优化流程、扩容医疗资源、增加诊室和医务力量。其中,互联网医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勇强介绍,广西已制定阳性患者分级分类治疗策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治疗,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发展线上医疗,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家人员提供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
王可所供职医院的互联网医院平台近日上线“核酸阳性在线诊疗区”,分为儿童诊疗区、成人诊疗区、孕产妇诊疗区、护理咨询区,由专业医生进行专业指导。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或居家治疗期间,有任何与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在线诊疗区免费向医生咨询。
今年4月,王可曾主动请缨前往上海支援抗疫。作为广西援沪医疗五队医疗组的组长,他肩负起上海一家医院的救治工作,那里收治的许多新冠病毒感染者都有高危风险因素,包括有基础疾病、高龄等,他与医疗队成员都积累了不少经验。
晚饭过后,王可又投入到线上问诊服务中。“王医生,谢谢您这么晚还回复我”“您也要注意休息增强免疫力”……结束问诊前收到病患“网友”的祝福,也让王可倍感温暖。(记者黄凯莹)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