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大数据分析处处长、研究员杨道玲。供图
具体来看:
第一,从投资看:项目投资总体较快速增长,工程建设相关行业逐步回暖,预计今年继续保持韧性持续发力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党中央、国务院多措并举,持续部署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的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高频数据监测分析发现:一方面,作为投资先导指标的工程项目中标数量保持较快增长。对全国投资项目中标数据监测分析显示,2022年以来,工程项目中标量总体较快增长,全年同比增速达到57.7%的较高水平。从第四季度看,10月中标量增速虽有所下滑,但此后快速回升,12月反弹至63.2%,显示出增长势头依然强劲。
另一方面,工程建设相关行业稳步回暖。数据显示,2022年4月以来,国内各类工程机械总销量同比降幅不断收窄,11月降幅为4%,较4月收窄38.3个百分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挖掘机销量11月份已实现同比正增长,增速为2.7%,较3月的低点提升66.3个百分点,回暖势头明显。同时,反映水泥生产情况的磨机运转率也呈现降幅波动收窄态势,12月降幅较4月份的低点收窄32.1个百分点。综合考虑今年政策支撑力度加大、市场信心回暖以及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等有利因素,预计2023年投资内生增长动力将持续强化,投资韧性继续凸显,在稳定经济大盘中将发挥更加关键性作用。
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特别是促进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尽快落地实施,是拉动就业、扩大消费、提振市场信心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今年投资方面仍需持续精准发力,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国家重大战略,因地制宜积极做好项目选取和储备,同时要健全投资项目融资机制,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广泛参与,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第二,消费方面:多项消费指标企稳回升,消费热度正在稳步复苏
去年12月以来,全国多地陆续经受疫情冲击,消费活力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党中央部署,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加强统筹衔接,有序组织实施,顺利渡过流行期,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随着各地疫情先后达峰过峰,多地正积极有序助力复工复产,推动城市活力加快恢复,多项高频指标显示我国当前消费热度正稳步复苏。
基于全国18个城市地铁人流量数据构建的地铁人流热度指数显示,去年12月以来我国地铁人流热度先降后升,目前指数达61.4,较12月低点大幅回升36.5个点。同时,我们通过追踪全国83城232个重点商圈人流量数据,构建了线下商圈消费热度指数,发现12月该指数也呈现先降后升走势,目前已达96.6,较12月低点提升28.7个点,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在内的全部83个城市指数均已企稳回升,商场往日热闹繁华的景象正加快回归。分行业看,生活服务业消费正加快回暖。生活服务业商户既是经济社会运行的毛细血管 ,也是 “烟火气”的主要来源。我们基于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生活服务类商户订单数据构建的生活服务业消费热度指数近期也持续恢复,截至1月2日为98.1,较12月低点提升4.0个点,这表明生活服务消费正在加快“热起来”,特别是旅游业消费热度指数提升45.7个点,恢复势头强劲。
但同时也要看到,在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反复冲击之下居民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修复仍然需要时间。下一步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增加消费场景,着力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第三,外贸方面:进口率先回暖,外贸增长动能总体平稳
外贸相关的高频指标监测表明,在国内政策带动下,我国贸易平稳增长,展现出较强韧性。一是我国港口活力正在回暖。港口物流数据显示,12月港口物流指数为84.49,环比上升2.31%。交通运输部数据也显示,港口货物吞吐量逐步恢复,12月以来货物吞吐量先下降后上升,12月24日触底后快速反弹,12月31日货物吞吐量达到3383万吨,较11月底增长2.6%。
二是外贸事件活跃度持续回升。对全球主要互联网平台中与外贸相关舆情数据分析显示,外贸相关舆情事件活跃度与外贸总体走势高度相关。2022年12月外贸舆情事件活跃度为2787.4,环比增长11.8%。说明我国外贸保持较强韧性,恢复态势明显。
三是澳新航线进口增长迅速。上海航运交易所数据显示,2022年澳新航线进口集装箱运价指数一直保持上涨态势,虽然在11月下旬出现短暂回落,但12月中旬触底反弹,截至1月4日达到2256.87,较低点上升9.6个百分点。
四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亮点突出。宁波航运交易所数据显示,11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上丝绸之路贸易指数为256.63,同比增长4.6%,环比增长5.6%。随着疫情政策的放开及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我国将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深入挖掘国内需求潜力,不断扩大内需对进口贸易的促进作用。
第四,从企业运行看,市场主体活力呈现逐步复苏势头
一方面,市场主体规模平稳恢复。受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我国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多,但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落实,2022年市场主体规模稳中有增,特别是下半年8、9、10三个月市场主体增长势头持续上扬,市场创业热情逐渐恢复。企业登记注册数据显示,2022年1-11月我国新设市场主体同比增长3.2%,其中新设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7.4%。
另一方面,企业经营活力回升。通过分析全国100个有代表性的孵化器周边逐日人流量数据,构建了创业企业经营活力指数。数据显示,上半年创业企业经营活力指数整体回升态势,尽管四季度受疫情影响指数降至年内低位,但12月底已恢复至81.3,比低点提升2.3个点,这表明创新创业最活跃的一批企业经营活力已出现回暖势头。
基于生活服务类商户开工营业情况构建的生活服务业经营活力指数显示,自12月最后一周以来,该指数逐日上升,表明越来越多的商户正从疫情影响中恢复,纷纷开工营业。同时,我们基于全国80城办公场所人流量数据构建了在岗率指标,数据也呈现了相同的结论,近期我国办公场所在岗率已较上月低点快速恢复了近10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重点城市分别恢复32.9、14.0、14.6、15.5个百分点。
近期各地积极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系列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政策举措的落地,也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多项高频指标纷纷回暖,表明因疫情放缓的城市脚步已再次加快,各地企业复工复产不断推进,经营活力正在稳步恢复。
展望2023年,随着市场预期向好、市场需求回暖,市场主体经营活力也将随之进一步提升。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施策,量体裁衣提升政策可操作性,完善政策实施方式,增强稳经济各项举措落地时效性和精准性,持续为企业输血补气、稳定预期,加快促进市场主体全面复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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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三分快三地图 |